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

教——心灰意冷

最近家長會後,聽到同事大吐苦水。原來有家長在見班主任時告狀,指科任老師對學生要求苛刻,還形容此行為很"盡"。

同事得知後,十分沮喪,因為她認為是全心全意教好學生,所謂對學生要求苛刻,只是見仁見智,她只是對學有要求,那不是錯。她還指出,這麼多年來,也沒有家長如此講過,更和副校長說,去年所教的一班,她連同副校及班主任,一起"鬧學生"都沒有遭投訴,反而今年缺少了副校,竟遭到投訴,真是不可理喻。

學生做錯,一是不理他,讓他繼續錯下去;二是平心靜氣跟他講道理,讓他知錯;三是嚴厲訓斥他,讓他不敢再做錯。選擇第一種做法的簡直不是老師,而第二個做法通常是我會選擇的,依我淺薄的經驗來看,有其成效,不過對付頑劣學生,很快你會發現,成效會漸漸令你失望,最後只能用一招,就是嚴厲訓斥。

用上最後一招,目的和第二招有何不同?沒有不同,都是為了讓學生不要犯錯,這一點學生不一定明白,但作為思想成熟的家長,不可不明。可笑的是,香港這個社會就是有許多不明事理的家長,竟然認為老師對其子弟嚴厲一點,是錯的,還會罵是老師向學生發洩情緒。鳴呼,哀哉,難怪教學有心的同事也說︰「這樣子,我實在不想再進去這一班,他們根本不受教。」

親愛的家長們,教書先生不是服務行業,不是做得不如你意,就隨便給你罵個狗屁不如,他們需要你們的尊重,有甚麼問題,請平心靜氣商量一下,他們和你們一樣,都希望望子成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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